• 欢迎访问北京工科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专业 优质 高效 准确

您有任何的法律疑问,欢迎咨询!

立即咨询

2021.7.6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申请程序

律师讲解
 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申请强制许可,需要遵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程序。
 
一、提出强制许可请求
   申请人必须向国知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国知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二、审查程序
   国知局对申请人请求进行审查。国知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
 
二、做出是否强制许可决定
   国知局在听取了申请和专利权人双方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应当作出不准申请人强制实施的决定;反之,国知局应当作出允许申请人强制实施此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决定。
 
四、予以登记和公告
   国知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相关法律条文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专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