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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0 发明创造性的审查(一)

律师讲解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一、审查原则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不仅要考虑发明的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与新颖性"单独对比" 的审查原则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二、审查基准
      评价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中的相关规定为基准。
(1)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则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反之,如果对比的结果表明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相关法律条文和行政规章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四章:发明创造性的审查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